闲聊大家讨论一下,介绍楼凤信息给狼友,违法违规吗

二星成员 军子2020 3天前 1473

A通过微信或者qq把楼凤B的联系方式啥的,免费或要包烟钱给狼友C结果楼凤与C被叔叔抓了现场笔录过程中,狼友C说是A提供楼凤联系信息的也查到了聊天记录这边问题来了,A是否可以算是介绍卖淫罪或者违法或违反...... 未登录用户只显示部分内容,完整内容请登陆后查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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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回复 (13)
  • 二星成员 yzxh112233 3天前
    2
    要了东西基本就算,跟鸡头一个性质
  • 热心狼友 吕端 3天前
    3
    肯定违法,应该算介绍卖淫罪,但是要是被抓到一次,看你怎么和警察说,找个律师证明你不是主观的介绍,可能发罚点钱或者不起诉也有可能
  • 二星成员 军子2020 3天前
    4
    yzxh112233 要了东西基本就算,跟鸡头一个性质
    免费介绍就不算了吧
  • 二星成员 wang778708 3天前
    5
    主客观相统一,如果主观上是帮小姐姐介绍客人,不论收不收费,都是介绍卖淫,有入刑的标准。如果没有跟小姐姐的意思联络,给小哥哥介绍,算介绍嫖娼,一般认为最多是行政违法行为。但是实践中有时候不做区分。
  • 一品才子 水林浪子 3天前
    6
    军子2020 免费介绍就不算了吧
    来,让小狼来,小狼最喜欢回答这种问题

    假定小狼是帽子,A被抓住之后,小狼首先要考虑他是不是触犯了《刑法》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,这个罪名的全称叫“引诱、容留、介绍卖淫罪”,这是个复合形式的罪名,其中介绍这一项是指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,不管是否有偿,只要A介绍了,就触犯了这一条。

    但是后来这条规定修订了一下,对于情节较轻的,可以按照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来处理,这俩不会同时出现,完全看情节严重程度,过程一样,但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处罚结果会轻很多,所以,小狼一番判断之后,像A这种就不属于犯罪,属于违法,那撑死也就短期拘留和罚款。

    关于老哥你最后两个问题,A百分百是违法了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和他有没有获利无关;
    现在C的笔录和聊天记录这些证据都有了,已经证明了A就是实施了提供卖淫女联系方式的行为,如果BC的行为已经定性,那按照案件的处理流程肯定是要给A电话的,这种想想就明白,不管大案小案都是要写结案报告书的,报告书上有主体供述、证人证言、物证或者书证这些,那A一定会出现在这个过程中,怎么可能不电话,不电话还怎么结案,这么大个流程在这里不可能忽视。

    但是,这个A的反应和帽子的应对就是个很灵活的东西了,A可以选择避开,帽子大概率会以上公司上门来催促A尽快去问话,这种一旦去了就定性了,跑不掉的,所以如果A接到了电话通知,那就找个理由跑路一段时间,基本都能过去,帽子没时间为了这么小个事情天天和A磨,最后报告书上就会简单带过。

    但有极小的概率,遇到那种上纲上线的帽子给你强制传唤,但这个概率,真的很小很小。
  • 二星成员 黑桃king 3天前
    7
    一般够不上组织的鸡头就是介绍容留 个人介绍朋友叔叔一般没有空管…
  • 二星成员 军子2020 3天前
    8
    wang778708 主客观相统一,如果主观上是帮小姐姐介绍客人,不论收不收费,都是介绍卖淫,有入刑的标准。如果没有跟小姐姐的意思联络,给小哥哥介绍,算介绍嫖娼,一般认为最多是行政违法行为。但是实践中有时候不做区分。
    在论坛分享信息呢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  • 二星成员 wang778708 3天前
    9
    军子2020 在论坛分享信息呢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    一样的原理
  • 四星成员 xiaobu333 2天前
    10
    wang778708 一样的原理
    这就尴尬了
  • 三星成员 zhuli8 2天前
    11
    好像介绍2个以上才算吧
  • 二星成员 1006129713 2天前
    12
    大哥你这是未雨绸缪还是征询意见?
  • 三星成员 ning2022 1天前
    13
    wang778708 一样的原理
    这样大家分享信息就会担心了呀
  • 二星成员 wang778708 1天前
    14
    ning2022 这样大家分享信息就会担心了呀
    如果是小姐姐让你发的,那是该担心,不是问题不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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